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具体规定——汽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4/29 17:10:17 字体:
  (一)税目注释

  汽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在类。由天然或人造石油经脱盐、初馏、催化裂化,调合而得。为无色到淡黄色的液体,易燃易爆,挥发性强。按生产装置可分为直馏汽油、裂化汽油等类。经调合后制成各种用途的汽油。按用途可分为车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动汽油和工业汽油(溶剂汽油)。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93)153号

  (二)征收范围

  汽油包括:车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动汽油。

  工业汽油(溶剂汽油)主要作溶剂使用,不属本税目征收范围。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93)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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