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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买卖股票、债券业务是否缴纳营业税
2004-07-07 14: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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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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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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