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正文

旅游业务的营业额应如何确定

2003-09-27 09:25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和交通费用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客在境内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免费试听
财税培训
精彩推荐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