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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作品加印或在报刊上连载取得的收入是否还需交税

2004-07-22 11:32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对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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