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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税目减免税规定

2003-04-09 13:31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营业税中对销售不动产税税目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

  (1)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并纳入住房资金管理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2)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系指我国城乡公民个人或具有在华居住权的外籍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生活用居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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