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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应缴纳营业税

2003-04-09 13:39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是营业税征税范围。具体讲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所谓“有偿”是指从受让方(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如: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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