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时,按收入差额缴纳还是按卖出价缴纳?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精神,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规定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