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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应如何交纳流转税

2003-04-09 13:27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又涉及增值税的货物,称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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