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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中对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有那些

2003-04-09 13:33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从2000年9月1日起,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勤体制改革后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并具有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服务中心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货币收入及机关服务中心所属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行业归口管理的宾馆招待所(有名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的会议经费,在2003年年底之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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