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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转贷业务如何缴纳营业税

2004-07-23 15:44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各银行总行统一从境外借入外汇资金,再通过其所属分支机构贷给用户的,由所属分支机构按向用户所收取的贷款利息,减除支付给境外的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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