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收取的预收款是否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2003〕506号)规定:除房地产销售业务外,对符合财政或税务部门颁布适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预收款,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