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收入如何计算营业额?
答: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3]1376号)文件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