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自己操作从证券市场取得股票或国债收益是否应征营业税?企业委托信托公司以固定利率从证券市场取得股票或国债收益是否应征营业税?
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明确,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不征收营业税。关于企、事业单位购买的各种国库券、国家债券、企业债券取得的到期利息收入的营业税征收问题有的地方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事业单位从一级市场或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国库券、国家债券、企业债券后取得的到期兑付利息收入及保值补贴收入视同企、事业单位的投资收益不征收营业税。对除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单位从事以上债券以及其他证券的买卖收益亦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企业自己购买或者委托信托公司购买股票或国债收益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