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行为是否要征收营业税,主要看其是否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符合境内情形规定、有偿或视同有偿的行为、属于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征税范畴。只有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的行为,才要征收营业税,否则就不征营业税。
符合境内情形规定,是指所发生的应税行为具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者:
1.所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在境内组织游客出境旅游。
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除出口货物险、出口信用险外的保险劳务。
7.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有偿行为,是指从受让方(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所谓视同有偿,是指单位或个人自已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行为;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
属于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征税范畴,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内的劳务;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六种无形资产,以及建筑物或构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等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