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结余的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4/03 16:59:10 字体:
  财税部门应严格要求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取管理费。主管部门当年收取管理费使用有结余,经同级财税部门核准后,全部结转下年度使用并相应核减下一年度的提取额度,结余不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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