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后的调帐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4/07 13:08:34 字体:
  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同时,《条例》、《细则》确立了“纳税调整体系”,即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规定的,按税法执行;没有规定的,一般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执行。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不一致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必须按税法规定对企业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企业应关注税法与合计规定之间的差异。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只须调整纳税申报表而不信帐务调整,但汇算清缴后,要将税务人员检查出来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所作的帐务处理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否则,合出现会计资料失真造成企业重复缴税或逃税。

  一般情况下,由于企业会计处理违反财务制度规定而影响以前年度损益的,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该科目借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贷方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内容

  一、涉及以前年度的损益。以前年度虚增利润,包括少计成本、费用,多计收益;

  以前年度虚减利润,包括多计成本、费用,少计收益。

  二、涉及其他非损益类。资产性投资,包括资产性支出列入住来款,往来款列入资产性支出;长期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列往来,长期投资与其他资产混淆。

  三、报表日后事项。日后事项是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调整内容,包括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调整报出月份(上月底)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字。

  四、调整用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及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类事项记入本科目;凡涉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类事项记入相关科目。

  举例说明如下:

  某工业企业(非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损益表反映,全年税前利润为200万元,企业已按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申报该年度应缴所得税66万元(未作任何调整)。该企业不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2001年3月2日,税务人员对该企业汇算清缴时发现2000年度存在以下情况:

  1.全年实际发放工资230万元,计税工资总额为200万元;2.全年实际计提职工福利费32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万元;3.2000年6月,企业购置一台管理用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价值5万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帐户。该设备折旧年限10年(残值忽略不计),采取直线折旧法;4.企业于9月份出售办公用房一幢,已于当月处理完毕,净收益20万元,至2000年末尚未转收益;5.企业全年多提短期借款利息8万元,挂“预提费用”帐户;6.“营业外支出”直接向某小学捐赠2万元;7.业务招待费多列支10万元。

  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1)应纳税所得额=200+30+(4+1+1)十5十20十8十2十10=281(万元)

  (2)应纳所得税额=281×33%=92.73(万元)

  进行帐务调整:

    1.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92.73-66=26.73(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6.73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6.73万元

    2.上年度实际发放工资230万元,虽然计税工资为200万元,但按财务制度规定,
工资可以按实际列支,所以不必进行帐务调整;

    3.根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按工资总额的14%、2%、1.5%提取。职工福利费应补提0.2万元,工会经费多提0.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多提0.55万元,应予调整;

    借:工会经费            4000
        职工教育经费        5500
      贷:职工福利费        2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0

    4.对少计固定资产和折旧费用予以调整:

    借:固定资产           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
      贷:累计折旧          2500

    5.出售房屋净收益(已处理完毕),按会计制度规定应转入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    200000

    6.企业不得多提利息,多提部分应予以冲销:

    借:预提费用           8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00

    7.直接捐赠支出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不必进行帐务调整;

    8.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不必进行帐务调整。

    9.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帐户。

    这样,2001年“本年利润”帐户上反映67700元(即337500-269800属于2000年度的税后利润。在缴纳200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时,这些利润是不需要缴税的。汇算清缴时,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为了避免可能发生重复缴税的情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将该帐户余额直接转入“利润分配”帐户,而不再通过“本年利润”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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