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垫运费能提准备金
某机械公司主要经营各种建筑机械设备,客户遍布省内外。在去年的销售活动中,公司曾为部分客户代垫了运杂费,至今尚有一些运杂费未收回。问:这批代垫的运杂费是否可以计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计提坏账准备金。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因此,该公司尚未收回的运杂费能计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计提坏账准备金。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因此,该公司尚未收回的运杂费能计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计提坏账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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