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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准予扣除项目——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性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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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1 14:47:3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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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的部分,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
依据:国税函[2002]78号、京国税函[2003]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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