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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产自用产品利润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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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04 13:13: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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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79号文第二款的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因此,无论企业在自产自用产品上怎样核算,都应按确定的销售价计算反映出自产自用项目的利润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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