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准予扣除项目——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摊销期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第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第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第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依据:国税发[2000]84号、京国税[2000]146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第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第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第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依据:国税发[2000]84号、京国税[200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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