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在预缴中不能准确计算时,怎么办
在我国,企业所得税是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征收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企业在按季计算所得税时常常遇到由于收入和费用不能及时准确核算清楚,不知如何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额的问题。由于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列支要到一个年度结束后才能准确计算出来,平时在预缴中无论采取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还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或者是按其他方法预缴,都存在不能准确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中对偷税行为如何认定问题的复函》(国税函[1996]8号)文中明确指出,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作为偷税处理,但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则作为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因此,企业在碰到不能按时准确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大约估算本季的收入和费用支出,先按期计缴企业所得税,待到年终汇算时调整预交的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在碰到不能按时准确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大约估算本季的收入和费用支出,先按期计缴企业所得税,待到年终汇算时调整预交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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