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返还所得税的归属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5/19 12:56:02 字体:
  减免返还企业所得税形成的收益归谁所有的问题,时至今日,仍有一些人认识错误、会计处理也五花八门,如有的批准减免或先征后返的企业所得税收列入资本公积,作为国家投入的资本、企业无权处置或分配;有的将公司应返回的企业所得税收不作为公司股东共同所有,而是直接返还给该公司国有法人股执有的公司帐上独自享有……这类做法,无疑是侵占了企业其他投资者(股东)的合法权益,应当纠正。

  企业所得税的计提与交纳,是企业的一项费用支出,减免返还的所得税款是企业所得税费用支出的减少。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00]3号和财会[2001]43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公司按照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而不应当计入盈余公积或资本公积。”毋属置疑,直接减征或免征的所得税费用,就不需要一边虚列支所得税费用,一边增加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