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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不得扣除项目——免税国债利息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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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8 14:31:5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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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买(包括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国债到期(或分期)兑付所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相关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依据:京国税[200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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