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赔款大于损失是否要并入损益计征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保险公司赔款大于损失的部分属于营业外收益,应列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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