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汇总纳税?

来源: 编辑: 2006/11/28 14:04:56 字体:

    依据国税函[2006]48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下列企业可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

    (二)国务院批准执行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汇总纳税政策的企业集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政、电信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含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四)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集团;

    (五)汇总纳税企业重组改制后具集团性质的存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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