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购买的不需报关的物品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最近公司有几位业务人员出差到国外,在国外用现金买了一台手提电脑和一台投影仪,在机场也未进行报关(机场海关规定可以携带电脑、投影仪不报关)。到公司财务报销时出具的是国外的发票,请问这样的单据是否为合法凭证?固定资产产生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吗?类似这种情况是否一定要取得报关单才可以税前扣除?
答:如果根据海关监管的相关规定,上述携带进口的物品不需要报关,那么只要该设备确实系在国外购买,并且你公司能够提供国外正式发票的,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之规定,该办法强调的是真实、合法,至于凭证系国内取得还是国外取得,只要符合真实、合法的要求,即可以作为适当地凭据入帐。因此,该设备可以在税前扣除,并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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