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经营行业纳税额大约是多少?

来源: 编辑: 2006/08/28 09:25:32 字体:

  问:我的一位朋友经营一家轮胎行,最近定税。想问一下税额大约是多少?

  答:你的朋友经营轮胎行,通常是属于以批发、零售为主或是批零兼营的商贸经营模式。这一类经营模式需要缴纳多少税额,得看经营规模的大小,纳税多少一般与经营规模成比例关系。经营规模越大,核定应纳税额就会越多;要是经营规模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即年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就不能适用定额征收了,而是采用依帐征收应纳税额。经营规模越小,核定应纳税额就越少,甚至不用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5]64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可采取核定征收办法。对纳税人在帐簿设置、帐簿凭证保存、纳税义务履行方面有一项审核不合格的,或者收入总额核算与成本费用核算均不合格的,可实行定额征收的办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帐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经所在区国税局税务所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暂缓建帐,税款实行电脑定税。定期定额的核定期限为一年一定,税务机关核定定额依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业户自报。定期定额户要按规定将预计生产经营情况和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填写《定期定额纳税人经营情况申报核实审核表》。

  (二)典型调查。主管税务机关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并按行业,地段,规模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户,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填制。

  (三)定额核定。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业户自报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典型调查情况,参照同行业,同规模,同地域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应纳税额,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填写《年(季度)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申报核定表》:1、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测)算核定;2、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核定;3、按照清产核资盘点库存核定;4、核实收入凭证测算实际收入核定;5、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规定的其他方法核定。采用上述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四)下达定额。主管税务机关将核定表报批后,填写《定额核定通知书》,下达定期定额户执行,并同时张榜公开其定额。

  你朋友的轮胎行经营地点、门面大小、销售情况都是税务机关核定税额的参考指标,但核定的税额应以税务人员到你朋友的轮胎行经营地调查核实后所定的数额为准。如果你的朋友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异议的,可以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年(季度)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重新核定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要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按程序进行调查复核,并填写《定额复核意见》答复该业户。该业户在未接到税务机关的复核意见书前,应按主管税务机关原核定定额纳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当然,要是你朋友的轮胎行经营规模很小,每月销售额在增值税起征点(通常是5000元)以下,可以免征增值税,但个人所得税不免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8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除税收政策规定的以外,一律不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或者你朋友的轮胎行预计年销售额超过180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规定,税务机关将对其实行分类管理,应纳税额多少得依照你朋友实际经营情况记录的帐本进行核算征收,就不存在核定应纳税额这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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