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用汽车费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没有购买汽车,今年与个人签订了小汽车租用协议,所发生的汽车费用(如:汽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等),我公司能否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0〕08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一般情况下,双方签定有租赁协议、有与之相应的合法票据、费用支出真实、合理,则租用汽车发生的费用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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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没有购买汽车,今年与个人签订了小汽车租用协议,所发生的汽车费用(如:汽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等),我公司能否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0〕08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一般情况下,双方签定有租赁协议、有与之相应的合法票据、费用支出真实、合理,则租用汽车发生的费用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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