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你好! 外资代表处成立于2006年,以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及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营业税及所得税,请问,如果代表处支出中含有印花税支出,是否需要换算为收入? 代表处以收付实现制核算有关业务,当年度尚欠的房租[未取得发票,未付款]是否也必须换算为收入计算? 谢谢!
答复:您好,交纳的税款可以不认定为经费支出,因为这部分不属于正常办事员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至于未取得发票但是实际已经发生的房租支出应作为经费,换算为收入计算,不用谢。
提问内容:你好! 外资代表处成立于2006年,以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及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营业税及所得税,请问,如果代表处支出中含有印花税支出,是否需要换算为收入? 代表处以收付实现制核算有关业务,当年度尚欠的房租[未取得发票,未付款]是否也必须换算为收入计算? 谢谢!
答复:您好,交纳的税款可以不认定为经费支出,因为这部分不属于正常办事员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至于未取得发票但是实际已经发生的房租支出应作为经费,换算为收入计算,不用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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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国税1-20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09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地税1-12日按月申报缴纳个税……<详情>
2月份:国税1-22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8日按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3月份:1-8日按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1-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等,以及无应纳税(费)款申报……<详情>
4月份:国税1日-20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地税1-12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5月份:国税1日-19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12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6月份:国税1日-17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7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7月份:国税1日-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7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8月份:国税1日-16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9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9月份:国税1-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7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10月份:国税1-26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15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11月份:国税11月1日-16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以及无应纳税(费)款申报;地税1-9日按月申报缴纳……<详情>
12月份:国税12月1日-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以及无应纳税(费)款申报;地税1-7日按月申报缴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