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产生的佣金可否在税前列支,其个税应该由谁缴纳

来源: 编辑: 2005/08/18 11:17:12 字体:

  问:在国外产生的佣金可否在税前列支,其个人所得税应该由单位还是个人缴纳?

  答: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税前扣除: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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