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从提留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领取的补贴就不缴税了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4/10 17:35:41 字体:
  (一)对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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