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境外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年度申报,需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表说明:
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纳税年度注4: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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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编码注1: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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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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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姓名 |
国籍 |
抵华日期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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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住址 |
省、市、县、街道及号数(包括公寓号码) _______________公寓 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 县/市
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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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通讯地址(如非上述地址) |
邮编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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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服务单位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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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所得已纳税额注3 |
境外所得应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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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 项目 |
所得期间 |
应纳所得税额 |
已纳所得税额 |
自缴 或扣缴 |
所得项目 |
收入额 |
减费用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应纳所得税额 |
境外已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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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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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 |
注6 |
注8 |
注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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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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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 代理人 |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请填写下列资料)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为本人代理申报人 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来往文件都可寄与此人 授权签字人______ |
声明 |
我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注11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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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报人(签字)
纳税人(签字或盖章)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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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日期
接收人
审核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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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税额的扣除计算 |
扣除限额 |
审核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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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主管税务官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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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扣除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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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抵免的或结转的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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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补缴的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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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纳税人编码 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
注2、 抵华日期 按照护照的来华日期填写;
注3、 中国境内所得已纳税款 按实际已纳税款逐项填写;
注4、 纳税年度 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或公历年度;
注5、 境外所得应纳税款的所得项目 不同的所得项目应分别填写。一个月内或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同的,汇总填入一行;
注6、 收入额 填写年度内境外取得的全部收入额;
注7、 已纳所得税额 填写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已缴纳的税款。应分别填写并分别写明自缴或代扣代缴,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同的,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内分别注明;
注8、 减费用额 按所得项目的费用标准填写;
注9、 应纳税所得鹅 收入额减去费用额的余额;
注10、 境外已缴税款 填写境外所得项目已缴纳的税款;
注11、 声明人 填写纳税人姓名,如纳税人不在时,填写代理申报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