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计税时允许扣除吗
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的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的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的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的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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