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对附加减除费用适用范围如何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9/18 11:06:2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

    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四、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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