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1年内异地购房能否退回个税

来源: 编辑: 2006/10/31 11:35:48 字体:

  1、 我想把金华的房子卖掉(未满5年)在杭州买房,20%的个税可以免征吗?

  答:税务总局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税征管政策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您在卖掉金华的房子时应向当地税务局明确说明,并询问具体退税办法。

  2、 我有个朋友。婚后,父母祖籍的房产分摊给二人。现离婚。请问:妻子是否能得到房产,怎么把妻子从房产证上划出去?

  答:你的陈述不够具体明确,现只能原则回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包括购买、继承等方式)的财产均系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对于继承所得,除非被继承人已经在遗嘱中明确写明该被继承之遗产只给一方继承,否则就应属于夫妻双方所有。从您的陈述看,房产权证上已经有妻子的名字,因此,妻子应当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如果离婚的话,她可以分得她所有的份额。

  3、因为工作调动的关系需要到上海,我在南京刚卖了一套二手房房价20万,不满5年交纳了营业税和所得税共6600*2=13200元,其中所得税1000*2=2000元。之所以写*2是因为2个人的名字各付6600.我现在又到上海买了1套房子,价值55万元,听说在1年内买房可以退税,请问如何退税(所得税),能退多少钱?我卖房没有在南京办理预交纳税的单子,那怎么办?

  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这种退税在本地操作比较方便,但涉及到异地操作的,还应当咨询税务机关。

  4、买了朗诗国际街区的精装修房,开发商对房价有两种说法:一,把装修款计入房款,总价多15万,对契税和住房维修要多交1万元,如不计入房价,15万则需在交30%预付款时就要一次预付给开放商,感觉这是不平等条约,怎样制约,有何对策?

  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合同的各项条款应当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但实际履行中,由于市场情况等种种因素影响,一方(往往是卖方)可能会制订一些不平等条款要求客户必须接受,否则就拒绝签订合同。在开放商不同意修改合同时,您应当权衡利弊,决定是放弃买房还是违心地签约。需要提醒您的是,一旦签约,就视为您已经仔细阅读、全面理解了合同条款并对合同条款予以全盘接受。

  另外,如果你买的是全装修期房,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装修规格、标准、用材等等。还要在合同附件中粘贴相关说明、图纸等。否则形成纠纷时就没有处理依据。

  如果开放商能接受的话,您可以与开放商签订二份合同,一份是房屋买卖合同,一份是装修合同,在税收上会有一些好处,在付款进度上也可以与装修进程同步。

  5、我是卖家,已签买卖契约,已去房产交易中心递件并已办结,但没领证。我现在由于一些原因不想卖,情愿赔偿违约金,但买家不同意,请问,我该如何办?

  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经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即应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解约,否则即使是诉诸法院,法院也会判决您继续履行合同。

  6、如果房子的产权是父子俩,而孩子是未成年人,请问父亲能将房子卖掉吗?如果卖掉,如何分割资金?

  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属于被监护人,只有监护人才能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另外,民法通则还规定,除非是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一般来说,监护人是不能随意变卖被监护人的房产的。例如,如果房子被卖掉后被监护人失去了居住条件,就不能变卖,另外如果被监护人的母亲也是监护人之一,还应征得母亲的同意。再有,即使可以变卖,也不能低价变卖,变卖后所得钱款也应归被监护人所有,监护人不得随意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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