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实报实销的费用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 编辑: 2006/11/09 11:00:00 字体:

    问:哪些实报实销的费用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1、员工因公发生的费用,如:火车票、机票、酒店的住宿费、娱乐费、购买的办公用品等,如有正式发票,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2、赠送给对方单位个人的礼品应按其他所得缴纳个税。

    3、个人私车公用发生的汽油费,如个人与单位未签定财产租赁合同或协议的话,如实报实销时,应将此费用金额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员工因公发生的餐费、销售人员购买服装、化妆品的费用,只要发票的抬头是单位的话,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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