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写手按劳务报酬缴个税

来源: 编辑: 2006/05/18 09:40:45 字体:

  问:我长期给某网站供稿,请问个人在网站上发表文章是按劳务报酬纳税还是按稿酬纳税?

  答:对于个人在网站上发表文章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的计税方法是: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取得为一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缴纳个税方法与劳务报酬基本相同,区别是稿酬在前述缴费计算方法基础上再减征30%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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