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如何交纳个人所得税问题介绍

来源: 编辑: 2006/09/05 14:09:01 字体:

  外籍人员或者是一个来中国工作的个人,他到底要不要在中国纳税,基本上可以根据以下三个方面判定:一是该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停留的时间;二是他的收入来自什么地方,是国内还是国外;第三就是谁负担这个费用,是外国公司负担,还是境内的公司来负担,这三点很重要。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个人,纳税义务的判定,是以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和任职受雇取得的所得情况来确定的。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工资薪金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释:如果一个外籍人员到中国只是停留一段很短的时间,(“很短时间”的含义是:某人如果来自与中国有税收协定的国家,要少于183天;如果来自与中国没有税收协定的国家,要少于90天),而且他在中国的有关费用和收入是由国内雇主来承担,这部分收入需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他的费用和收入不是由国内的雇主来承担的话,这部分收入不用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这里有一个例外,如果该外籍人士在国内公司任职首席代表或者是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话,无论其费用和收入是由境内机构负担,还是境外机构负担,收入都需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A.计税依据=当月境内工资总额=境内所得境内支付

  B.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天数÷当月天数×当月境内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外工资总额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实际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释:如果一位外籍人员在中国的停留时间超过183天但小于一年的话,他来源于中国的所得都要缴税。但是,他在海外工作的时间所获得的收入,无论是不是国内公司负担,都不用缴税。

  A.计税依据=当月境内外工资总额=境内所得境内\外支付

  B.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天数÷当月天数

  3、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五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其临时离境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

  解释:如果该人士在中国停留的时间超过1年但不满5年的话,哪怕他是在海外工作,只要他在海外的费用和收入是由国内公司来承担的话,有关的收入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在一个月中既有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也有在临时出境期间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A.计税依据=当月境内外工资总额=境内所得境内\外支付+境外所得境内支付

  B.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4、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释:如果该人士在中国停留连续超过5年的话,他来源于海外的收入,无论是否由国内的雇主承担,都要在中国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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