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单位低价房 个税咋算
问:小孙是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去年单位分给小孙一套住房。12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只有22万元。2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有关通知,规定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售价与市场价格发生的相关房产交易,均须依法纳税。那么,这项个人所得税究竟如何算呢?
答:假设单位出资34万元购置房屋卖给小孙,那么这个差价为:34—22=12万元,这个差价除以12为当月应纳税所得额10000元,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25.那么,小孙购单位这套住房,若在通知下发后购得的话,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20%-325=23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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