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互换住房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9/01 13:57:20 字体: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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