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行为,都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体讲: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没有纳入征税范围。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未经国家征用不得转让。因此,转让集体土地是违法行为,所以不能纳入征税范围。转让地上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取得收入的行为,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没有纳入征税范围。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未经国家征用不得转让。因此,转让集体土地是违法行为,所以不能纳入征税范围。转让地上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取得收入的行为,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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