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土地增值税
> 正文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
编辑:
2003/04/08 13:44:48 字体:
大
小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上一篇:
施工企业能享受的土地增值税免税、减税优惠...
下一篇:
土地增值税的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0
0
分享到:
推荐阅读
相关资讯
·
房开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征依据该如何确定
·
整理收藏:最近33项延续或新政策!
·
土地出让金返还时,如何缴纳房产税?
·
重庆市明确土地增值税预征有关事项
·
每周热点纳税咨询问题汇总(2023/8/12—8/18)
·
收藏!个人住房买卖涉税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
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
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转让房产的收入是含增值税的收入还是不含税收入?
·
每周热点纳税咨询问题汇总(2023/6/19—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