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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有何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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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8 11:06:0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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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从1999年8月1日起,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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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缴纳的契税可否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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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它类型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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