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和税率

来源: 编辑: 2004/02/23 16:18:32 字体:
    二、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三、税  率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其中,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具体税率如下: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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