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旧房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金额如何确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06/11/06 09:04:26 字体:

    「问题」某企业转让其已使用多年的房产,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其扣除金额是按账面原值还是按评估价格确定?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计算旧房及建筑物增值额时,以其评估价格为扣除项目。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四)款进一步明确:“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所以,企业转让其已使用多年的房产,应当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作为扣除金额。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