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纳资源税产品,无法准确提供移送使用量如何申报缴纳资源税

来源: 编辑: 2003/05/25 14:11:09 字体:
  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纳资源税产品,因无法准确提供移送使用量,可以采取折算比例换算课税数量办法,在具体计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应缴税数量。

  2.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例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应缴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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