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资源税的减免规定

来源: 编辑: 2004/03/16 17:25:22 字体:
    九、资源税的减免规定

    资源税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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