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保管合同、捐赠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一)资料
甲企业于2002年5月9日与C企业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一份,货物总价值100万元,保管费15万元。本年度共对外捐赠财产3次,分别书立产权转移书据,其中,将财产赠给政府所立书据金额为40万元;将财产赠给另一关联企业所立书据金额为15万元;将财产赠给学校文化事业单位所立书据金额为20万元。试计算上述业务应纳印花税额。
(二)解答
1.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的千分之一贴花。
应纳印花税=150000×1‰=150(元)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按规定免征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150000+200000)×5/万=175(元)
甲企业于2002年5月9日与C企业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一份,货物总价值100万元,保管费15万元。本年度共对外捐赠财产3次,分别书立产权转移书据,其中,将财产赠给政府所立书据金额为40万元;将财产赠给另一关联企业所立书据金额为15万元;将财产赠给学校文化事业单位所立书据金额为20万元。试计算上述业务应纳印花税额。
(二)解答
1.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的千分之一贴花。
应纳印花税=150000×1‰=150(元)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按规定免征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150000+200000)×5/万=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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