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税款专户存储方可代售印花税票

来源: 编辑: 2004/08/12 09:13:28 字体:
    近日,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中关村支行财务人员李先生来到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纳税服务所,拿到了《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代售印花税票许可证》和《委托代售印花税协议》。这是自《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以来,海淀区地税局纳税服务所办结的第一份印花税票代售行政许可申请。

    第一次办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很多事情不太懂。李先生打电话咨询时,税务干部非常详细地告诉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每个程序的工作时限等等,让他感觉心里特别踏实。

    李先生说,“这次办理行政许可申请,我感觉税务部门的服务和我们银行很相似,纳税人只要把应该准备的材料从窗口交进去,其他环节就不用管了,全部走税务部门的内部流程,纳税人就只等税务干部电话通知,再过来取许可决定书就行了。”

    代售印花税票许可的申请条件要求较高,比如,能够履行监督纳税人依法缴纳印花税义务,而且所取得的税款能够专户存储等。那么,中关村支行为什么会提出这一许可申请呢?李先生介绍说,主要是从服务客户的角度考虑,银行在办理个人购房贷款等项业务中,常常遇到双方都要贴印花税的情况,如果让客户为了几十元印花税再跑一趟税务局,客户会觉得很麻烦,所以我们提出了代售印花税票许可证申请。今后,客户在我们银行就可以直接购买印花税票了。

    代售印花税票许可属于地税部门税务行政许可项目。按照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规定,凡是发放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办理应税凭证的鉴证、公证单位,以及民航、铁路、公路运输、金融、保险等发放和办理印花税应税凭证的单位,如果能够履行监督纳税人依法缴纳印花税义务,而且所取得的税款能够专户存储的,随时可以向区县地税局、分局纳税服务所提出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申请。

    纳税人办理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申请,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需要原件的包括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1份,代售印花税票申请表3份,委托代售印花税协议4份(申请人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加盖单位公章的安全保证说明1份;需要复印件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1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1份、税务登记证副本1份、用于专存收取的代售印花税票款的银行开户许可证1份、经办人的身份证件1份。如果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各1份。

    纳税服务所受理许可申请后,主管负责人将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能够履行监督纳税人依法缴纳印花税义务,能够建立安全保管代售印花税票、款的制度,建立专户存储代售印花税票款。审查后,符合许可标准的,在《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书》和《代售印花税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主管印花税的局长;对不符合标准的,在《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书》和《代售印花税票申请表》上签署不同意意见并说明理由,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主管印花税的局长。主管局长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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