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违章如何处理

来源: 编辑: 2004/01/14 16:45:52 字体:
    印花税的违章处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外,纳税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65号)予以处罚。

    (1)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少贴印花税标的,地方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三倍至五倍的罚款。

    (2)已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都未画销印花税票金额一倍至三倍的罚款。

    (3)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五倍或者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伪造印花税票的,由地方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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